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

朕即法律

  朕即法律  【南方周末 2007-10-25】

  ——从《贞观政要》对唐太宗的评价看中国的法律与道德  
  
  □苏亦工  
  
  汉儒提出三纲之说,原本是一种道德话语,曹魏以后被写进律典,扭曲了原初儒家的本意,形成了君父对臣子有权利无义务、臣子对君父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片面化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一旦碰到皇帝或实际最高当权者等特定主体,便失灵了  
  
  用纯正的儒家价值标尺衡量一下,唐太宗不要说是“圣”了,连“仁”都算不上。宋代大儒张载就说过:“唐太宗虽英明,亦不可谓之仁主。”这话还是很客气的。史书上飘忽闪烁的“玄武门之变”,若站在儒家道德立场上看将去,活脱脱就是一出逼父、弑兄、屠弟,抢班夺权的连台大戏。老实不客气地说,李世民不是什么圣王英主,而是不忠不孝的乱臣贼子  
  
  年初央视一套黄金时段热播连续剧《贞观长歌》,断断续续看了十几集,感觉那里面的唐太宗李世民,很像上世纪70年代电影里的正面典型人物。翻开唐代史官吴兢编撰的史书《贞观政要》,李世民还真的很“高大全”,百分之百的圣王气象,连做梦见到的都是虞舜,比孔子偶尔梦见周公,不知高出多少。

  早就听人说过“卓越的政治家个个都是出色的演员”。看了《贞观长歌》,再读读《贞观政要》,便不由得不信了。唐太宗肯定是个了不起的政治家。能让1300年后的电视剧如此忘情追捧,或许还不足为奇;能让号称有董狐风骨的忠直史家如此虚美掩恶,倒是不能不让人诧异。

  前不久在报上读到两篇小文,一篇说唐太宗主演的“玄武门之变”给司马光出了个不小的难题,让他不知道到底是应该尊重历史真实呢,还是该为尊者讳。另一篇则从贞观十七年风传唐太宗要摘取人心肝祭天狗的一则小小谣言说起,说到这谣言搅得长安城的百姓一个月未得安宁,最后直说到“在当时人眼中,贞观时代距离治世的标准可能还比较远”。苏轼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历史原来也是如此。
  
  道德话语与法律话语不能混淆

  近世大学者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中有句名言:“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原以为此话只是针对诗词创作说的,现在忽然发觉还有更深广的寓意。原来道德话语和法律话语也存在着“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分别。道德话语一定要在有我之境时,才能收喻人之效,法律话语一定要在无我之境时,方能公平。道德话语不可无条件地当作法律话语来说,法律话语也不能随意地拿到道德语境下去说。也就是说,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不可随意混淆,二者一旦错乱,便可能产生负面的、消极的后果,甚至酿成祸患,贻害无穷。

  读过《红楼梦》的人,大概会记得贾蓉转述的那句民谚“脏唐臭汉”。这“脏唐”之脏,第一个脏在李渊身上,第二个就脏在唐太宗身上,而且是子过其父,脏乎其脏。接下去的20个皇帝,又有哪个洁净呢?

  或问,《贞观政要》是正牌史家撰述的正经史书,不是野史小说,怎会与史实有那么大的反差呢?平心而论,这倒不能全怪吴兢。李世民不比庸常之君,他并不满足于打天下,坐江山,还有救世匡俗、挽回道德人心的壮志雄心。你看他登基伊始,便信誓旦旦地宣告要“专以仁义诚信为治,望革近代之浇薄”。做臣子的,哪个不期盼遇上个圣明的君父呢?吴兢绝非阿谀邀宠的小人,他编撰此书的目的,原是要为后来的人君树立效法的榜样,碰巧李世民确有其英雄光彩的一面,于是便刻意将另一面给忽略了。
  
  做民众的道德老师

  李世民和吴兢大概都没有料到,无论从道德语境还是法律语境上说,由官府做民众的道德老师,不特起不到惩恶劝善的作用,恐怕还会适得其反。

  儒家经典《大学》说:“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这段话,李世民本人也很熟悉,但还是明知而故为。他声言要拯救道德,仪范天下,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他身上,道德瑕疵实在是太多了,做个反面教员绰绰有余。后人非要让他担负起那样的重任,也是“爱之适所以害之”。

  用纯正的儒家价值标尺衡量一下,唐太宗不要说是“圣”了,连“仁”都算不上。宋代大儒张载就说过:“唐太宗虽英明,亦不可谓之仁主。”这话还是很客气的。史书上飘忽闪烁的“玄武门之变”,若站在儒家道德立场上看将去,活脱脱就是一出逼父、弑兄、屠弟,抢班夺权的连台大戏。老实不客气地说,李世民不是什么圣王英主,而是不忠不孝的乱臣贼子。

  若说李世民内心中一点善端都没有,那也不合实情。你看他在夺权当政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确实是招贤纳谏,广事宣讲仁义诚信之道。《贞观政要》收录的这方面的言行很多,不可能全是无中生有,虚捏出来的;也不能说,他只是唱唱高调,故作姿态。探其用心,未必不是想弥补逼父弑兄的道德亏缺,扭转玄武门之变给臣民留下的负面印象,期望李唐王朝在他身后能够长治久安。为此,李世民特别注意教育子孙尽忠尽孝,这也是预警效尤,严防自己的身影在后代重现。
  
  李世民的“报应”

  可他没有料到,到了他儿子这一代,又发生了差不多完全相同的悲剧。他的两个儿子,先立为太子的长子承乾、四子魏王泰,硬是不遵教诲,偏偏要学他的榜样,争夺储位,被他或废或贬,幽愤而死。第三子吴王恪“有文武才”,号称是太宗诸子中最贤者之一,也在他死后不久被冤杀。

  有学者说:“这又好像是‘自然’对他从前谋杀一哥一弟的报应。”更有甚者,他后立的太子,第九子李治,也就是后来的唐高宗,向称“仁懦”,没承想坐上皇帝宝座后未久,便娶了他曾经宠幸过的武则天,后竟立其为皇后,险些断送了大唐江山。这或许又是对他纳弟妇、收同宗兄弟妻的报应。若再看得远一些,武氏之乱、天宝之祸,恐怕也与他自己的样板效应不无关联。清人赵翼说:

  报应之说本来虚无缥缈,但也有不能不信的。李渊最初任晋阳留守时,宫监裴寂暗中送宫女供其享乐。后来李世民起兵,就让裴寂拿此事威胁李渊,说二郎举义旗,就是怕你奸占宫女事发,落个满门抄斩之罪。可见李渊的太原起兵,起因是为了女色。后来李世民杀了自己的弟弟元吉,又霸占元吉之妻为妃。庐江王李瑷以谋反被杀,他的妃子也被世民收用。这两代开国之君,都是为了女色纵欲。谁能想到,贞观末年已被太宗占有的武则天,后来当了政,差不多杀光了皇室子孙。李唐宫廷内部的性乱丑闻,传为千载笑柄。接下来的韦皇后也是秽声流闻,与她私通的武三思,更将其丑行张榜公布于天津桥。不久她又与安乐公主毒弑唐中宗,宫闱女祸,至此达到高峰。待到唐玄宗平定宫廷内乱,实现了开元之治,老百姓算是过了几天吃饱穿暖的日子,可又让杨贵妃给破坏了。虽然安史之变,不完全是宠爱女色惹的祸,但追根溯源,还是脱不开骄奢淫逸的干系。不过,以女色发迹的,还会因女色而败亡。这就叫“君以此始,亦以此终”。难道这还不是天道报应的最明显的例证嘛!
  
  原初儒家“律己严,待人宽”的道德话语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往人们大多是从无我之境上理解这些话,因此便得出了孔子乃至儒家都主张人治的结论,自是很大的误解。其实孔子的这番话乃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并非无我之境的法律话语,其用意无非是激励那些执掌政柄的人,在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当然,道德话语绝非没有治人、律他之效。但道德话语的治人和律他,是间接的、非强制性的,是通过唤起他人内心的良知共鸣,形成道德自觉,并起而在行动上响应来实现的。这其中的道理说来也简单,因为道德的力量,归根结底不是外在的压服;而是内在的精神征服。因此只能像孟子说的那样:“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

  孔孟等原初儒家的话语大都存在着有我与无我的语境差别,必须审慎甄别,方不致酿成淆乱。

  东汉时,有个叫赵宣的人,葬亲后不封墓道,在墓道中居住二十多年服孝,博得了“乡邑称孝”的靓名,“州郡数礼请之”,他还故作推脱。郡守陈蕃亲自登门求见,方知道他在服丧期间居然养了5个儿子,戳穿了骗局。陈蕃大怒,将赵宣治了罪。这是《后汉书》里记载的一则真实故事,人们常常用这个故事来揭露儒家礼教的虚伪,恨屋及乌,连孝悌还算不算得一种美德,似乎也令人质疑了。其实赵宣的闹剧或者说悲剧,不能全怪他本人,主要应归咎于当时官府的官吏选拔制度——举孝廉,该制度事实上将本属道德话语的服丧惯习,转化为法律话语的硬性规范。人们为了当官,便花样翻新地表演各种虚情假意的孝行闹剧。因此,与其迁怒于礼教,倒不如归责于道德话语与法律话语的错乱更为恰当。
  
  三纲之说的入律

  似此由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转化为无我之境的法律话语造成的是非混淆,举不胜举,最严重的莫过于三纲之说的入律了。

  汉儒发挥韩非子思想而形成的三纲学说,本是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是以臣、子、妻为“我”这个特定的主体说的,是臣、子、妻自律、律己的道德信条,而不是治人、律他的法律话语。贺麟先生对此有过深刻的阐释。他说从五伦到三纲是必然的发展,否则社会关系就不能稳定。然而当三纲之说由道德转换为法律后,便成了掌握在君、父、夫手中的利刃,等于是单方面赋予了他们要求于臣、子、妻的法定权利。于是便形成了谭嗣同所描述的:“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君以名桎臣,官以名轭民,父以名压子,夫以名困妻,兄弟朋友各挟一名以相抗拒,而仁尚有少存焉者,得乎?然而仁之乱于名也,亦其势自然也。中国积以威刑箝制天下,则不得不广立名为箝制之器。”

  其实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男可重婚,女无再适”,都是君、父、夫的一厢情愿之词,是强加于臣、子、妻的法律话语,与孔孟“律己严,待人宽”的道德伦理思想大相径庭。孔子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从我做起”,多提高自己,少指责别人;“不要只拿马克思主义的镜子照别人,而不照自己”;“要先做、多做自我批评,后批评、少批评、最好是不批评别人”。这是儒家的修己治人纲领。依此纲领,君、父、夫根本就不应该苛责于臣、子、妻,要求臣死子亡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就是不仁。《大学》说:“为人君,止于仁……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程颐,也就是那个因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而广遭非议的小程伊川,就反对单方面要求妇女守节。
  
  法律的儒家化,扭曲了原初儒家的本意

  不幸的是,自曹魏以后,儒家的许多道德话语被有选择地写入律典,实现了瞿同祖先生所谓的法律儒家化。道德话语与法律话语的淆乱,愈演愈烈,这不仅大大扭曲了孔孟之道的本意,也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逆反心理。号称“竹林七贤” 之首的阮籍,就是其中的典型。据史书记载,阮籍是个真正的孝子。他母亲去世时,他正在下棋,听到丧讯却故意不停下来。待到葬母时,他又故意“食一蒸豚,饮斗酒”,至“呕血数斗”。钱穆先生说,阮籍是真心实意的孝子,他不肯遵守儒礼,是因为“痛恶当时那些假孝子,外守丧礼,而内心不戚”。他不肯“与世同污,所以故意吃酒吃肉,不遵服制。其实他内心非常哀痛,并非凉薄不孝”。阮籍的做法显然是出于对儒礼的误解。他不知道,“儒家‘丧忌酒肉’正恐悲来伤胃。阮籍就吃了这亏,一时悲从中来,正因吃了酒肉,遂致呕出血来。此乃因不遵礼而毁身伤性……不知儒家之礼,正为大忠大孝之人而设。”

  孔子称赞他的学生里颜渊最好学,其表现是“不迁怒,不二过”。阮籍之辈迁怒于孔孟,看来还是学业不精所致。

  道德话语不可随意转换成法律话语,并不是说道德话语不能转换为法律话语,而是说不可无条件地、随随便便地转换。转换必先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才能显得公平,才能获得人们的普遍尊重和奉行。这其中最打紧的,就是要将有我之境转换为无我之境。
  
  权利义务关系的严重失衡

  齐景公问政,孔子答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本是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是劝喻齐景公恪尽职守,做出个君父的样子来。可齐景公没有听懂孔子的话,他说:“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显然他不是从有我之境上思考自己作为君父的责任,而是片面地将臣子对君父的忠孝义务,理解为硬性的名分制度,将道德话语变成了法律话语。但在做此转换时,他却没有将君父对臣子的仁慈义务,理解为硬性的法律话语,也就是说,没有将有我之境相应地转换为无我之境,于是便形成了君父对臣子有权利而无义务,臣子对君父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片面化权利义务关系,这是有我之境的法律所必然呈现的格局,其基本表现便是权利义务关系的严重失衡和不对称。

  有学者说:“东方伦理之缺点,在详言卑对尊之道,而不详言尊对卑之道。”笔者以为,东方固有法律确实未详言“尊对卑之道”;但是说儒家伦理思想不详言“尊对卑之道”,恐怕还有商榷的余地。

  前引孔子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并非不包含“尊对卑之道”。孔子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论语·尧曰》篇分别引尧、商汤、周武等古帝王语,均涉及“尊对卑之道”。

  尧说:“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汤说:“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武王说:“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下面“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都是在“泛言帝王之道”。

  《孟子》里也有不少涉及“尊对卑之道”的论断,譬如:“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说:“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儒家经典中还载有不少“君不君”、 “父不父”的反面事例,譬如《左传》中提到晋灵公“不君”和蔡侯“不父”等事。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的现代西方版

  上述这些儒家话语,是不是可以作为硬性的法律话语来理解呢?国人至今仍在犹疑彷徨;然而在西方,早就实现了这样的话语转换。谭嗣同说:

  在西国刑律,非无死刑,独于谋反,虽其已成,亦仅轻系数月而已。非故纵之也,彼其律意若曰,谋反公罪也,非一人数人所能为也。事不出于一人数人,故名公罪。公罪则必有不得已之故,不可任国君以其私而重刑之也。且民而谋反,其政法之不善可知,为之君者,尤当自反。借口重刑之,则请自君始。

  谭氏对于西方法律的描述,容有未确,但大意不错。西方近现代法律对于国事罪限定极严。美国的国事罪是由宪法规定的,只有叛国才可以构成国事罪,且仅限于对美国作战或依附美国的敌人两种行为。据联邦最高法院解释,由宪法规定叛国罪的立法意图,是严防司法或行政当局借国事罪之名,钳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或侵犯公民的其他民主权利。政治犯与普通刑事犯的待遇也迥然有别,原则上不予引渡。与此同时,法律对于国家元首、政府官员则有严格的约束、监督和弹劾程序,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裤裆门”事件,都是典型的例子。2005年路易斯安娜州的一场风灾,布什政府广遭抨击,不得不引咎自责,这难道不是“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朕躬有罪,无以万方”,“百姓有过,在予一人”的现代西方法律版吗?
  
  晚清思想家盛赞的西洋良法美政

  齐宣王问孟子:“周文王的苑囿方圆70里,算不算大呢?”孟子答:“老百姓认为还太小。”齐宣王说:“我的苑囿方圆才40里,老百姓为什么总是嫌太大呢?”孟子答:“文王的苑囿,割草打柴的人可以随意出入,捕鸟猎兽的可以自由往来,他的苑囿与百姓共享,百姓认为太小,不是很自然的吗?你的苑囿虽然只有 40里,杀了其中的麋鹿,就如同犯了杀人罪;这就像在城中设下了一个40里见方的陷阱,百姓认为太大,不是应该的吗?”

  孟子此言,是不是可以作为法律语言来理解呢?西汉法律,盗宗庙服御物者弃市。这是儒家化以前的法律,显然未接受孟子的意见。法律儒家化以后又怎样呢?《大清律例·盗园陵树木》门附例规定“私入红桩火道以内偷打牲畜,为首于附近犯事地方枷号两个月,满日改发极边烟瘴充军”。沈家本说:“以牲畜而戍人于边,去国中之阱几何?”正用前引孟子答齐宣王之典,说明孟子的“王道”理想依然未能融入法律。

  与中国相反,在现代西方宪政国家,同样的理想早已升华为鲜活的法律。所有公共设施,包括政府办公场所,一律向公众开放。北欧的瑞典、丹麦和挪威,虽然还保留着君主,但皇宫和首相府都免费对公众开放。在瑞典,政府大门不设警卫,议会开会时要发广告,百姓可以自由旁听。官员即使公务出行,也没有前呼后拥警车开道那一套。1986年瑞典首相帕尔梅在看完电影步行回家的路上被刺身亡,2003年,女外交大臣林德在商场购物时又被杀,但瑞典政府仍旧公开声明,决不会因为畏惧暴力,就放弃他们长期以来为之自豪的、开放的民主政治,将继续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亲民作风。这难道不是孟子“与民同乐”、“与百姓同之”理想的当代西方实景吗?

  难怪许多晚清思想家盛赞,西洋良法美政深合中国古圣人之制。若尽斥之为“古已有之论”者牵强附会之词,似亦不合实情。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些话语自秦汉以来始终停留在道德理想的层面,未能转化为现实的法律话语。
  
  诸葛亮式的法治才是儒家的法治

  贺麟先生说,儒家式的法治即诸葛亮式的法治,其特点是“去偏私”。马谡违背诸葛亮军令,致使街亭失守,诸葛亮上书“请自贬三等”。当时诸葛亮掌握着蜀汉当局的最高权力,但他并未网开一面,宽纵自己,这就叫“去偏私”,用本文的话说就是“无我”。简言之,无我之境的法治就是任何人都不能自外于法治,没有可以例外的“我”,最高统治者亦然。

  贺麟先生说儒家精神的法治与现代民主政治中的法治相近,确乎不错。现代宪政文明下的法治,莫不臻于无我之境,即便是政事纷扰的台湾,近来亦有可喜的大跃进。据央视报道,今年8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时事评论家胡忠信诽谤陈水扁之女陈幸妤“前往美国 (银行)开户,疑似洗钱”罪名不成立,陈幸妤败诉。贵为“公主”,也不能置身法外,单就此案来看,台湾司法体制似已进入了无我之境。同为炎黄子孙,能不为彼岸同胞的进步而高兴吗?
  
  玄武门之变中的法律问题

  相形之下,李世民虽能开创“贞观之治”的盛世,却开创不了无我之境的法治格局。尽管他也曾放出豪言:“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但说归说,做归做。看一看他对玄武门之变的善后处理就明白了。

  还是赵翼说得清楚:

  谋反者族诛,秦、汉、六朝以来,皆用此法。太宗为秦王时,杀建成、元吉,不过兄弟间互相屠害,其时太宗尚未为帝,不可以反论。乃建成子安陆王承道、河东王承德、武安王承训、汝南王承明、鉅鹿王承义,元吉子梁郡王承业、渔阳王承銮、普安王承奖、江夏王承裕、义阳王承度,俱坐诛,除其属籍。是时高祖尚在帝位,而坐视其孙之以反律伏诛,而不能一救,高祖亦危极矣。

  所谓“谋反”,是《唐律》“十恶”罪名中的头一条。李世民收拾玄武门之变中的落败者,援用的就是这一条。赵翼对唐太宗的执法颇有微词,是因为李世民对他人滥用谋反之律,对自己又网开一面,若依《唐律》衡量一下他的行为,必定会做出如下认定:

  李世民逼父退位,已经不止是“谋反”,而是“实反”了;后来又事实上逼父迁宫,犯了十恶第六项“大不敬”和“不孝”两条;杀长兄——皇太子建成,犯了十恶第四项“恶逆”;杀弟元吉,犯了十恶第八项“不睦”。若再加上他收兄弟妻、娶同宗兄弟妇等行为,犯了十恶第十项“内乱”。10条重罪,他独坐6条,该伏诛的正是他本人。
  
  中西法律的根本区别

  如果说玄武门之变还是个极端的事例,不妨再看看其他的实例。

  贞观十一年,太宗第三子,吴王李恪因打猎毁坏了老百姓的田苗,遭到御史柳范的奏弹。太宗说权万纪负责服侍李恪,却不能阻止他打猎,应处以死刑。柳范反驳说:“房玄龄负责服侍您,也同样不能阻止您打猎呀,只惩罚权万纪一个人不合适吧?”太宗大怒,“拂衣而入”。逢着唐太宗这样的明主尚且如此,若碰上个昏暴之君,柳范可就惨了。何谓有我之境的法律,于此可见一斑了。据此似可断言,只要法律不能超越有我之境,不论那个“我”多么高姿态,最终还是难得公平。

  有位西方学者曾形容过中西方法律的根本差别,他说中国古代的法律:“更像一种内部行政指示……而不大像法典,甚至连一般的法规都不像。”他解释说:“在研究中国法律时,必须从法官并且最终从皇帝的角度去观察问题。”这与西方人“总是倾向于从诉讼当事人的角度去观察法律”截然不同。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他的答案是:“对中国人来说,法律就是靠严刑推行的命令,法律制度是一个极为严厉的,潜在地无处不在的,全权的政府的一部分。”易言之,就是“朕即法律”。

  这个观点在美国汉学界很有名,以往我总是似懂非懂,如今一下子领悟了,原来无非是说:中国的法律是有我之境的法律,皇帝或实际最高当权者就是那个“我”,一旦触及到“我”,或与“我”有关的特定主体,法律便失灵了。因为“皇帝是法律承认的惟一的‘人’。但他是没有义务的,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单方面的,因为他从不服从任何其他人”。西方近现代的法律是无我之境的法律,根本不存在“我”。这就是中西法律的本质区别。
  
  道德上要有我 法律上要无我

  日前翻阅报刊,读到两篇文章,说毛泽东“多次讲过,他不赞成拿稿费,认为没有道理。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拿稿费”。到“文革”前,因为他“总讲这种话,稿费制度被取消了,然而因为毛泽东的特殊地位,没有任何出版社或报社敢于停付毛泽东的稿费”。文章指出,毛泽东虽然“一生主张反特权,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党的高度集权制使他成为党和国家里惟一享有最高特权的人”。据说胡耀邦非常崇拜毛主席的风度气魄,但也不时地感到很困惑,因为他曾听毛主席说过“我是不让权的”、“我是不做自我批评的”。

  由此看来,如果不能在道德上做到有我,在法律上做到无我,即便是主观上立志想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行动上仍难免会南辕北辙。

  如今执政党和政府正在大力强化道德建设,央视一套“新闻联播”节目每晚都要推出一个先进模范典型,用意固然甚好。但若忘了道德话语须为有我之境的铁律,还像吴兢那样一味地扬善掩恶,恶难保不会欲盖弥彰,而真善反而会在人们心目中变成伪善,甚至可能引发强烈的社会逆反情绪,那可就事与愿违了。  
  

  苏亦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本版2007年4月19日曾刊发其《雅量与法治》一文

  
  马谡违背诸葛亮(上图)军令,致使街亭失守,诸葛亮上书“请自贬三等”。贺麟先生说,儒家式的法治就是诸葛亮式的法治,特点是“去偏私” 


  对三纲之说由道德转换为法律的危害,谭嗣同(上图)有深刻的认识

  1986年瑞典首相帕尔梅(上图)在看完电影步行回家的路上被刺身亡

  2003年,瑞典女外交大臣林德(图中照片)在商场购物时又被杀,但瑞典政府仍旧公开声明,决不会因为畏惧暴力,就放弃他们长期以来为之自豪的、开放的民主政治,将继续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亲民作风

  《贞观政要集校》 [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 中华书局2003年11月,48元

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

杭州信息网关于徐新贤死亡的系列报道【绝对真实】

7月3日本站最新消息:临安市清凉峰镇党委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徐新贤日前因公牺牲。徐新贤书记因忙于公务,日夜操劳过度,终因体力不支,牺牲在小车上,同时牺牲 的还有该镇优秀妇女干部一名。据悉,徐新贤书记和该名妇女干部在小汽车里谈论公务,因汽油燃尽,空调断电,车内闷热严重,车子又是停在车库里,二人为了解 热,脱光了衣服裤子,还在坚持谈公事,一直谈到牺牲为止。有这样认真负责的好书记,清凉峰镇的老百姓是幸福的。书记时刻为人民办事,牺牲前还在亲自做妇女 工作,他的事迹,人们都记在了心里。

第一次:消息更正
对《徐某因公……》一文,本网站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1.本文未经上级领导审核同意,不该擅自发表,文章内容一点不符合事实,在此特向读者表示歉意。
2.徐某只是乡镇一般工作人员,不是党的领导干部。
3.徐某可能是死于突发性疾病,是在自己的私车上,不是在公车上;事发现场,车内只有徐某一人,而且衣冠整齐,不是裸体的。
4.至于另一个人是谁,现在还不清楚,反正不是妇女干部,也不是在同一辆车上,也不是裸体的,只是个一般的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有关部门还正在调查核实中。
5.关于徐某的事,有关部门还在调查核实中,临安的报纸也没有报道过,请广大读者不要多做
评论,要相信党相信组织。

第二次:消息更正
感谢广大读者关心杭州信息网,按照上级领导的规定,本文已经全部删除。关于杭州临安清凉峰镇徐某的问题,请大家不要再议论,事情已经过去这么长的时间了。 徐某事件不过是偶尔的极个别现象,我们的广大党员和干部还是好的。所以我们还是那句话:要相信组织相信党。等事件调查核实清楚以后,总会有结论的。在没有 作出结论以前,大家不宜再去议论。

第三次:站内消息
近日来,有读者在本网站上留下过激言论。在此,我们要求广大读者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否则就会犯错误。我们是杭州信息网,必须维护杭州 的美好形象。近年来,杭州的发展就是最好的见证。大家想一想,在1988年的时候工人的工资才50-60元,现在已经提高到了5000-8000元。城市 发展了,人民
生活水 平提高了。今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了20000元。成就是主流,发展是硬道理。不容说三道四。再来看看,现在杭州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一万多元/平 方米,老百姓照样排队抢购,说明老百姓手中有钱了,人民生活富裕了。所以,读者们不要因为现在有极个别的基层干部出点小问题,就议论来议论去,何况也就是 一点生活作风问题。那是属于个人隐私,既不影响工作又不涉及到刑事犯罪,有什么值得议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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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以及历次更正已经被删,先特保存于此以资笑料。

2007年8月4日星期六

第三只眼睛看中西医之争【转】

作者:杨曾宪

  没有谁能打败自己,只会自己打败自己。中国大陆的中、西医再不奋起直追,而是继续兄弟阋墙,那么可能不到本世纪末,中国大陆的中医精髓已失传了,欢庆胜利后的中国西医也无长进。

而日韩美欧科学家,则分别因攻破中医、中药各种奥秘而获得多项诺贝尔奖,并发明了许多现代中医技术和现代中药制剂的专利

  既往中西医之争一直没有结果,主要原因,是双方没有共同认可的标准。当西医以西医科学为标准、中医以中医疗效为标准时,谁嗓门高、人气旺,谁就能形成话语霸权,就是赢家。这显然不公平。我要公平评判,必须撇开这些标准,在一个双方皆认可的“学术法庭”中进行。

 中医具有医疗效用是客观的价值真理

 我先在“价值学法庭”开庭,因为人类是生活在价值世界而非科学世界中;医学首先是价值学,而不是科学。只有当科学真理能帮助人类益寿延年时,对 人类才是价值真理。绝大多数病人都是猫论践履者。把医学与信仰联系起来,坚持看西医或只迷信中医的都是极少数。人类需要医学,绝不是弄它来让自己信仰、慰 藉精神的;否则,医学就变成宗教了。因此,凡属因信仰中医、西医而攻击对方的言论,本法官概不理睬。

  接下来,我将审查双方的“出庭”资格。西医的“出庭”资格,似无异议,关键在中医。中医有无疗效,眼下争论激烈。我认为,这不需要也无法靠“个 案有效”佐证,因为具体医疗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而且,让正反方证人轮流出庭,恐怕十年也辩论不完。但如下两件事实却是无需争论的:

  其一,在西医学成熟之前,世界各民族大都靠草本药物、传统医术治病,而中华民族数千年中,之所以能在相对贫瘠的土地上维系繁衍着相对密度最高的 人口,创造延续着自己的灿烂文明史,中医应当说是功不可没。地球上一些古代文明之所以神秘地消失,据推断,便与其医术无法战胜瘟疫相关。

  其二,伴随医学科学的进步,西医已越来越成为全人类共同依赖的医疗手段。在没有特指的情况下,“医学”、“医生”、“医院”等等都是西医专用 词。但即便这样,中医依然能“出口”到海外,证明在人类300多种传统医学中,中医依然能“现在进行时”地在许多国家与西医共存。

  以上两点,无论历时性或共时性存在,都属于“大概率事件”。由此便可得出结论:中医能治病、它对人具有医疗效用是客观的价值真理。基于这一事 实,我判定,中医不仅有资格与西医论辩,而且占据某些相对优势。历经百年磨难、在当代西医长足进步的今天,中医依然能生存、能与西医抗衡,本身就证明了这 一点。

  现在,我便对中西医的各自优势做具体评判。在外科领域中,面对器质性病变,西医占绝对优势。在内科范畴,某些病毒性、细菌性传染疾病,如典型性 肺炎,抗生素药到病除,西医也占绝对优势。现代人类得以长寿,与此直接相关。但在常见病、多发病领域中,西医则优势不大,中医的优势,就在这里。尽管中医 未必除根,却可能相对有效且低副作用地控制某些疾病。实际上,所谓中西医结合,都是在西医遇到困难时,才被迫结合的,是在西医束手无策或优势不大的情况下 的次优选择。我也经常根据西医的建议去吃中药。当人处于亚健康状态时,中药对人的药补或调理功能,是西药所没有的;中药在这方面的功能,正越来越受到重 视。综上所述,我便武断地做出评判:中、西医的有效比率,目前为4?押6。如双方不服,本人愿服从有说服力的结论。

  不可把医风腐败夸为中医药本身的价值问题

  下面,我将裁决两个中西医争辩激烈的具体问题。

  第一个是关于“中药也有毒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原本无须争论,“是药三分毒”,古人早就明示。中药的毒性,一是药理中的毒性,一是药理外的毒副 作用。中医讲究“对症下药”,不是针对通行的疾病,而是具体病人的病情,所以,中药是不可随意服用的。某些中药药理中的毒性,在发挥以毒攻毒效用时,未必 有毒副作用,一旦不对症,自然就会产生毒副作用了。问题是,现在人们往往像吃西药一样吃中成药,不管所谓“寒、热、虚、实”,这本身就是错误的。由此产生 的毒副作用并不是中药的错,而是乱吃药的错。当然,出现这种问题,也与目前许多中成药说明不规范,夸大疗效、讳言毒性直接相关。这是中药的严重弊端,理应 改进。中成药的说明应像西药一样,对其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做更多、更详尽的提醒。中成药也应有一部分归处方药,需凭处方取药。

  但比较而言,西药的毒副作用的确比中药严重得多。所谓“中药也有毒性”的争论本身就反证了这一点。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住院病人达 250万,其中19万人死亡。还有资料显示,上海因药物相关性致死的病人超过死亡人数总数的一半以上。虽然资料没有注明,但这致病、致命的“药物”肯定指 西药?熏但这与西医接诊量大相关,更与西药用药危险性大相关。如果某种中药致人死亡,肯定会成为新闻的;而因西药药源性致病,则毫无新闻价值。这并不奇 怪,西药的毒副作用,也是科学的负效用体现。科学是把双刃剑,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物质文明,也时时在威胁着人类生存。西药构成的化学成分本身,就是最大的副 作用之源。但人类已无退路可寻,只有重视并将其副作用减到最低限度而已。西药也有存在于药理之中的毒性,更多的却是存在于药理之外的副作用。这些副作用也 会因用药不慎、用药错误而放大。但与中医不同的是,由于西医分科而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其药物的副作用往往难以预测、难以避免,这就会出现所谓 “治好病、送了命”的现象。一位患脑血栓的老人,西医将其病治好了,最终却因肾坏死而去世。临终前对子女说:“如果当初找中医,治不好,就是偏瘫,但还能 留一条命”。据此,我的评判是:中、西药的毒副作用,目前应为3:7。如双方不服,本人也愿服从有说服力的结论。

  第二个是关于中医药的假劣问题。这个问题的确严重,但这并不是中医药本身的价值问题,而是医术医德问题,是医疗市场管理问题。实事求是地讲,这 个问题,西医药领域中同样严重存在,只是它不表现为庸医假药,而是日益腐败的医风。撇开红包不说,常规医疗中的各种手段,统统只用贵的、不用对的,动辄 “大处方、滥治疗、先做CT、再开进口药”。尽管这医、这药未必伪劣,却危害甚大。一两岁的娃娃,一发烧感冒,就抗生素侍候,吊瓶一打好几个。医院挣了 钱,孩子却可能留下后遗症。总之,现在无论中医药、西医药,没有让人放心的。在中国,做个病人真苦、真累、真受罪。钱越花越多,安全系数却越来越低。由 此,我的评判是,在医术医德医风问题上,中、西医目前为5:5,谁也别攻击谁,双方都是受害者。

  但是,正因为医德医风眼下难以改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难以解决,所以,对广大农民而言,中医中药应成为他们日常就诊的首选。试脉看病,总比一 大堆仪器省事得多;中医治感冒几十元,比看西医花费百元、千元也便宜得多。即便西医疗效好,其性价比也低于中医。这也是我认为中医不能被价值否定的另一重 要理由。

  对中西医的价值判决到此结束,“价值学法庭”宣告解散。

  真懂科学,才会真懂中医

  首先要搞清楚何为“科学”?因为这也是个问题。根据科学哲学理论,我梳理出“科学”的三层含义。为避免语义缠绕,分别称为“科学1、科学2、科学3”。

  科学1,即“广义科学”,指人类把握客观规律的认识活动及成果,通常表现为“科学道理”或“科学真理”。它未必以理性形态存在,也不具有严谨的 逻辑体系。但它是普遍性存在,离开它的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统统违反客观规律,就不可能延续下来。譬如,民间有关四时节气的农谚,很有科学道理,便属于科 学1。

  科学2,即“狭义科学”,指人类理性地、逻辑地把握客观规律的认识活动及理论成果,通常表现为“科学学科”、“科学理论”。科学2内容涵盖科学 1,其形式却是人类依据科学方法建构的,能被科学实验、实践验证的知识体系。仅有科学真理,没有科学体系,并不是科学2。通常所谓自然科学之“科学”,便 指科学2。

  科学3,指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及科学评判方法。通常它涵盖于科学2之中,但对科学哲学研究来说,它却必须独立出来。任何科学2体系都不是永恒真 理,对科学2的怀疑、否定、超越精神,就是科学精神;体现这种精神,推进科学进步的方法,就是科学方法。正是在科学精神、方法引导下,人类不断推进科学2 的进步与革命,用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用新理论取代旧理论。鉴于任何知识体系不能证明自己是否是科学2,这便需要站在科学3立场上进行评判。当然,科学评判 方法也存在若干悖论,难定于一尊。这些,就不涉及了。

  无论科学1、2、3,所有科学道理、理论、精神,都是价值中立的;科学1真理、科学2体系皆可为不同价值主体服务,获得不同价值真理属性;而在任何价值真理背后,都肯定含有科学1真理或科学2理论。

  接着审查中西医的“出庭”资格,便有所依据了。中医具有价值真理属性,自然含有科学1真理;西医属于医学科学,自然属于科学2体系。中医只具有科学1而不具有科学2,这并不奇怪。中西医科学性质的差异,关键出在各自所依赖的传统文化母体——哲学与经学差异上。

  科学2只能孕育产生于西方哲学,因为西方哲学中主、客两分,认识论、宇宙论(或本体论)、方法论彼此分离,形式逻辑体系相对完善。只有在这样的 哲学中,才能生成“自然”概念,才能激发人类认识宇宙生命奥秘的求知动力,才能最终形成科学2学科体系,并在推动生产力革命过程中,使自身迅猛发展。医 学,既是科学2的产物,也是科学2的构成部分。

  科学2不能产生于中国经学,因为中国经学是“天人合一”的(不是“天人统一”,因为在中国经学中,天人不可分:天道即人道,宇宙即人生;更不是 “主客统一”,中国经学中没有“主体”概念),既没有“认识论、宇宙论、方法论”分化,也就不可能生成“自然”概念。视忧天“杞人”为怪异的先哲,思考的 都是族群、社稷以及自身生命延续的问题。自然现象只是中国经学文化的喻体,先哲的思维不是主客相符的理性模式,而是格物参理的悟性模式。所以,虽然中国经 学从“天人合一、阴阳五行”出发,产生出丰富的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思想,还建立起独特的医学、武术理论,但它们都不属于科学2。尽管中医不属于科学2, 尽管其中包含许多荒诞内容,但更含有中医师祖通过“参悟”获得的大量科学1真理。

  至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中西科学之争何以难辨胜负了。由于国人往往混同科学1、2,认为科学2我们古已有之;而熟谙西学的先生,则坚持把“科学” 理解为科学2。这样,因双方操作的“科学”概念内涵不一,便使中西医科学之争演变成“关公战秦琼”一样的混战。我站在科学3立场上评判,争论中真理的天平 向哪方倾斜,关键取决于所依据或采用的“科学”概念是科学1或科学2。

  当中医拥趸者认为中医像西医一样是科学2的时候,他们客观上便已陷于难以自圆的悖谬境地,也使中医丧失了生存依据。道理很简单:如果中医属于科 学2体系的话——如有人认为,所谓“气以行血,血以摄气”,就是西医的循环系统与神经系统的互动——那么,科学无国界,这中医就不需要存在了。如果中医的 科学2属性无法被科学方法所肯定,那么,这就恰好证明它是“伪科学”,理应被废除。所以,无论是与不是,中医都面临同样下场。这便是中、西医论争,西医拥 趸者会“理直气壮”形成话语霸权的原因。中医拥趸者怎样放大话,称“中医比西医还科学”也没用,因为判断科学2的形式标准是明确的。以经学为基础的中医 学,其“天人合一”的逻辑起点,无法验证;用“金木水火土”自然物象比附人体生命现象,也无法用科学方法解释;至于把“四季”、“五色”变成医学概念,把 “君、臣、佐、使”作为医药原则,更离科学概念要求远甚矣。如此建构的中医理论,只能说是经学医学,怎能说是科学2医学呢?因此,关于中医是否科学2的争 论,可以终止了。中医拥趸者,应清醒地认识到,当你坚持中医是科学2时,只能使“伪科学”这根绳索扼杀中医的生命。

  但是,当中医拥趸者认为中医“科学”,是指科学1时,其观点却是正确的。因为无论中医的理论模型怎样神秘甚至荒诞,其疗效却是客观存在;实践无 法证真中医理论,却可验证其内含的科学真理。那些把中医混同跳大神、迷信巫术的先生,无视这样的事实:中医并不是靠占卜、靠呓语治病的,而是通过“望、 闻、问、切”,根据病人真实信息对症下药的。中医也不是经验医学,所谓辩证施治,是依据中医学的内核——经络理论实现的,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当代科 学尚无法证真中医学的内核、无法解释中医疗效的道理,并不能成为否定中医具有科学1的理由。因此,当西医拥趸者彻底否定中医科学1属性时,难免强词夺理。 譬如,他们无法解释中医疗效时,便一律视为心理暗示或迷信。但这如何解释中医药(包括推拿)对儿童的疗效呢?儿童不会迷信呀!实际上,如果中医药没有科学 道理,只靠玩弄“阴阳五行”、“君臣佐使”欺世盗名,别的不说,历朝皇帝就把他们杀光了,根本不需等到今天,由那些反对中医的先生对它宣判“死刑”了。

  因此,无论中医、西医拥趸者,都存在一个正确认识对待中医或西医的问题。承认中医不是科学2,这是不是贬损中医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与中国传统 文化一样,中医文化同样博大精深,其价值并不需要科学2来论证。人类许多文化财富,都是以非科学形态存在,这很正常。而中医之伟大,恰恰在于它早在科学2 理论出现一两千年前,就能建构起自己独特的具有科学1的理论,而且能用这些西人看来神秘的理论指导医学实践。只要想一想西医背后,有多么庞大的科学力量、 技术设备在支撑,就会不由地感叹,不靠任何仪器诊断病情的中医先祖们是怎样地了不起。这如同古埃及人能在没有现代工程设备情况下建造金字塔一样,今人只能 以奇迹称之!同时,承认中医具有科学1,这也丝毫不会贬低西医的科学2地位。我们应捍卫的“科学”,是科学3精神,而不是具体科学2体系。科学2经常会出 错,科学1真理往往存在于非科学2理论中,这很正常。我们之所以相信科学2,并不是因为它是绝对真理,而是因为它具有自我纠错的精神和方法,能吸纳非科学 2体系中的科学1道理。而西医学的伟大,也正是体现在这种不断自我超越的探索发展历程中。承认并研究中医的科学1真理,就应该是这个历程的重要阶段。

  反之,如果中西医的拥趸者基于某种国粹主义或科学主义立场而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中医时,其结果,恰恰可能与其固有动机相反,是中、西医两败俱伤。

  没有谁能打败自己,只会自己打败自己

  对中医而言,如果不珍惜自身的传统文化价值,无视中医理论独特性,只是为了证明并获取与西医同等的科学2资格,盲目搞所谓“中医现代化”,并按 西医模式进行中医教育,中医将面临彻底自毁的结局。中医是弥足珍贵的古文化活化石,它只能完善、完备自身,而不能“现代化”。当代科学2的认知能力,也不 具备让中医脱壳革命,融入现代医学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中医迫切需要做的功课,不是与西医争地位,而是抢救中医遗产,培养合格的中医传人。人在中医在, 一旦失去传人,即便全世界都承认了中医地位,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中医管理部门,不能仅在口头上捍卫中医,而是要为中医的抢救和有序传承踏踏实实地做些 贡献。我希望中医拥趸者谨记,能打败中医的,绝不是西医,而是中医自己!

  对西医而言,如果不正视中医的挑战,只是轻蔑地用一顶迷信大帽子把它窒息,借以突现自己正宗科学2地位,这不仅违反科学精神,而且就像将牛顿力 学视为永恒真理会妨碍相对论诞生一样,这种固步自封态度也将妨碍医学学科取得革命性突破。事实的确如此。建立在分子、细胞、器官层次上,以化学、生物学、 解剖学为基石的常规医学,并不能证真或证伪脉络、经络的存在;中药由于不针对某种细菌、病毒等“药靶”,所以,也难以通过动物进行药理试验;这就表明,未 来的医学及生命科学需要学科革命,需要出现新的理论范式,借以解释中医通过脉象把握病情的奥秘,破解中药药效之谜。

  许多人主张,终止中医、保存中药,此乃大谬。中药是中医的组成部分,是中医独特的治疗手段,对它们的科学2解读是不可分割的。某些人时下谈论的 系统论理论,也并不能替代医学及生命科学的创新。正基于这种科学3精神,西医对自己所无法解释的中医现象,理应给予足够的尊重。否则,妨碍西医科学进步 的,不是中医,而是西医自己!

  综上所述,本法官基于科学哲学理论做出如下裁定:中、西医各有其科学存在依据,本着服务人类健康的共同目的,判令双方当庭和解,今后任何一方不 应再无端攻击另一方,永远终结中西医科学之争。如双方不服,只能留待“21世纪历史法庭”审判。当然,有可能不到本世纪末,中国大陆的中医精髓已失传了, 欢庆胜利后的中国西医也无长进。而日韩美欧科学家,则分别因攻破中医、中药各种奥秘而获得多项诺贝尔奖,并发明了许多现代中医技术和现代中药制剂的专利。 其中,自动脉象诊断仪极为有效,国内医院纷纷高价进口,西医拥趸者争相使用,因为它们也不属于中医了。只是中西医的孙子们了解了世纪初的这场争论后,会一 声长叹——咱那些老爷爷们,怎么净干些打着科学旗号反科学的蠢事呢!

  (作者为山东省青岛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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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此篇文章甚好,以前学过传统医学的课,也听过方舟子的讲座,还看过许多系统论改造中医,废医存药,废医验药等等中医现代化方案;也每每听人说中医不科学,但科学到底是个啥东西他们也说不上来,真真奇也怪哉。这篇文章读完,感觉通络了许多,心里亮堂了许多,虽是一家之言,但感觉这才是我所一直追求的答案。

2007年7月30日星期一

看似忙忙碌碌

在实验室,一会看文献,一会看实验记录,一会冥思苦想怎么改文章,一会发愁实验该怎么进行。好似忙得焦头烂额,但一点充实感都没有。

《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听了一遍又一遍,好似自己已经融化在这首伤感的曲子里。

广州天气真是糟糕透了,本来我是极喜欢阳光灿烂的天气的,可在广州倒好,太阳强的让人想和她亲密接触都不可能。水土不服,在温润的羊城,我竟然也会嘴唇皲裂;上火,口腔溃疡,饭也吃不踏实,整个身体平衡都被打破了,心情也因此大坏。

蓄须十天,只要别吓着别人,我无所谓,嗯。

这几天有种惰性,不想联系任何人。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2007年7月27日星期五

从GIBH看中国的性别比例

前几天看到新闻说中国男同胞比女同胞在数量上多了3700万,虽然男多女少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了,但多了这么多还是让人很忧心的。说忧心并不是本人有多么爱国伤时,而是担心自己的personal life。有点自私的念头,但话又说回来,有谁不想呢?

从科学上来讲,这样的男女比例正说明了现在的地球环境总体上是适合人类生存的,因为俄罗斯研究发现地球上接受太阳磁暴比较多的时候出生的女孩比较多,这样的安排是有利于人类繁殖的。同理,现在男孩的比例高充分说明了地球上的环境还没有恶劣到影响人类生存的地步。这应该值得庆幸吧。

不过,这样的高比例却只出现在中国,何哉?难道老天只垂青中国焉?当然不是。这是我们人为干预的结果,技术上B超检测,观念上重男轻女,再加上一个不听马寅初的人的怂恿。如此等等,当初种下的种子,终于在今天结出了果子,可是这样的果子对男同胞来说,味道未必好吃。

predecessors当时怎么就没替我们这些男性后生想一想呢?选择生男生女是他们的权力,而不应该是自然的权利,否则就是自私了。老罗彪悍的说过:谁TMD让他们生了,我不愿意生下来但是我有选择的权利吗?结果现在呢,男生超量表达,势必影响整个社会的活性。

废话也真多,现在才切入正题,GIBH的男生。

其实GIBH的男女比例并不失衡,但有意思的现象是大部分女同胞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另一半,而大部分男同胞却仍然以实验室为家,以blog为妻,以YY为闲暇时的主要娱乐。

我不禁大声的仰天长啸,这是怎么了?资源的配置是如此的不合理,致使3700万男同胞们即将孤苦伶仃,但同时资源的分配却是如此的向特殊人群倾斜。向富人倾斜,向师兄们倾斜,向一切有些资本稍有宽裕的人倾斜。

我现在也已经成为准师兄了,但一直不在状态,脸皮太薄,手段不高,最关键的是自己没有这样的心思。鄙人虽然没有体味过所谓爱情的甜蜜,但我能想象,这样的甜蜜最终也甜蜜不到哪里去,最后有的劳燕分飞、有的反目成仇、有的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将承受痛楚一辈子。这样的甜蜜是我想要的吗?这样的苦痛是我想要的吗?有甜蜜就会有痛苦,痛苦过了再达到原先甜蜜的程度却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了。

北京一年,同学中有经历过失恋的,朋友有为分手痛哭流涕苦不堪言的,有的貌似坚强内心脆弱,经过这样的打击萎靡不振,不再相信爱情的。总之一条,每个人都恢复了自由身,独自一人,孤独一生,寂寞一世。

有人说我这样想太消极了。曾经甜蜜过也比没有经历过要好,人生要重过程不能重结果。说的是在是太对了,其实说这些话的有的人就是另一个我,我经常处在这样的斗争之中。与人斗其乐无穷,这是谁说的,我怎么跟自己斗一点乐趣都没感受到。人应该是既重视过程,同时又要重视结果才对。只重结果太过功利,只重过程略显消极。

世事无常,无常故苦,这是佛家用语。世间没有永恒的事情,无论多么快乐的生活,都会失去,无论多么甜蜜的时光总会过去。它教导我们在享乐的时候不要忘记了苦痛而要有清醒的认识,更好的享受现在;在快乐丢失的时候,苦痛来临的时候也不应一蹶不振,而应该想到苦、乐这样的简谐共振决定了快乐也很快就会回来的,所以更积极的面对苦痛走向欢乐之地。

这样说的话,佛家理论里已经包括了对过程和结果的正确态度,即享受当下,放眼未来。既包括享受欢乐也包括享受痛苦,积极的面对生活这才是真。

扯了恁多,自己该怎么办呢?无才无材无财,还是面对现实,老老实实在实验室呆着吧,谁说在实验室过活就不是人了?偏要活出一个人样出来。自己一个人就孤独寂寞没人懂了?每个人生来都是寂寞孤独的,在慢慢走向死亡的过程中心灵也一直是孤独寂寞的,无论身边曾经有过多少人,这样的寂寞感总是无法派遣的,强求对方的理解是一种无知者无畏的行为。

自己的爱情呢,当然还是属于自己啊,她从来没有从主人身边溜走过,当遇到心仪的人,自己的感情得到充实,属于自己的;自己被抛弃,感情遭受挫折缩水,还是属于自己的,不过好像这种情况下,缩水的那部分爱情就被苦痛所代替了,如果背负着这样的感情,肯定是忆旧时时而感到甜蜜时而感到苦痛了。我是这样的吗?当然不是啦,哦,不是,当然是啦。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爱恋一次,将苦痛这部分重新剔除,但我想可能就像药物上瘾一样,等下次爱情破裂轮回的时候,苦痛的分量又会加重的。人就是这样,在不断的麻醉,不断的上瘾,不断的痛苦中沉沦。

那我是不是也要抓紧呢?相信因缘和合,时机到了后就OK了。静候佳音吧,这段时期的痛苦我就独力承担吧,直面就好。

一事无成

自己都厌烦了抱怨自己的话,但心里烦闷还是得发泄一下的。

拿BBS来说,大学毕业时在BBS上发文,言词刻薄的讽刺了学院老师的低效率,但最后才得知,被讽刺的老师在BBS这个虚拟的世界里竟然也算是我的偶像,晕倒。和别人论战,弃战而逃,半途而废,不是自己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而是自己太不喜欢这种方式了。你来我往,每天关注着战况,然后把对方讥讽一番。没意思。在弃战之后那个主题帖我都没有胆量再打开,就这样过去吧。

在KYXK,刚刚又看到了许多让我不爽的事,一个人真的可以同时呈现不同的面孔吗?可以是吧,自己也好像可以,人前说人话,鬼前说鬼话,但自己心里怎样只有上帝和我才知道。TA也是这样的吧,减少风险的办法就是不把所有的鸡蛋全放在一个篮子里,增加快乐的方法相应的,也就是增加尽可能多的使自己快乐的途径,外出游玩、看演出、和朋友聊天等等。被尽量多的人牵挂着,关心着,关注着的感觉想必是不错的吧。

幸好有了blog这种方式,这也算是发泄的一中途径啊。有人blog是GF的alternative,所言不虚啊。现在的心情好多了。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却仍然没有,但这已经足以麻痹一下脆弱的神经了。

BBS以后不去了,别了,KYXK,里面的人和事。

这几天身体也不爽,口腔溃疡,嘴唇发干,广州的炽热终究还是引发了上火反应抑或水土不服。在这段适应期过了之后希望能有一个新的面貌产生,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实验顺利,烦恼少一些,快乐多一点。

但想想好像大家都是这样活着的,所以自己有有点坦然了。还是要从心里解决一些问题才好。

2007年7月26日星期四

开始实验了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说的是读书人的地位变化瞬息万变,我呢,一周以前还在北京享受着美好的日子,现在就已经来到广州成为实验室的奴隶了。

今天老板终于布置了任务,有的是一头雾水,但又必须去做。帮师姐师兄改论文、自己安排实验,同时还要学习,只要到了战场上才能检验战备的水平,只有到了实验室才能悔恨当初浪费的光阴。

但心情一直没有安定下来,看似忙忙碌碌,实则茫茫然然。刚才给小淳打电话,没人接,大概她也在实验中吧。不过明天她就要踏上去川西旅行的征程了,于她,应该是一件乐事。祝她一路顺风,玩的高兴~~

我的blog小淳看不到,她还强烈建议我换blog,呵呵,再考虑吧,反正以后更新的机会也不多了。

两年后还要不要呆在广州呢?真烦死了。

还有实验,天啊,简直老虎吃天无从下口。希望赶快有些突破,^_^

亲爱的宝宝,祝你明天一路顺风,将来的十天玩的愉快~~

P.S.刚才BB接电话了,之前的一次没接是因为她以为这是国际长途,晕死,她连020广州的区号都不知道,哎,傻丫头。